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桥西区2026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工作方案

体裁分类:规范性文件  发布时间:2025-12-08  发布机构:政府办公室 字体:  打印

为加快推进全民参保计划,全面落实国家、省市《关于全面推进基本医疗保险全民参保计划的实施意见和做好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工作系列要求,现就切实做好我区2026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工作,制定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决策部署,按照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关于健全社会保障体系的要求,坚持以人民健康为中心,以实现全面覆盖、依法征缴、提高质量、应保尽保为目标,以精准识别、分类保障、综合施策、优化服务为重点,以政府主导、部门协同、强化宣传、技术支撑为手段,重点面向城乡居民医保覆盖人群,提升参保便捷程度,巩固提升参保率,确保应参尽参、应保尽保,真正实现基本医疗保险由“制度全覆盖”向“人人享有”的转变,为推进医疗保障事业高质量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二)总体原则

    1.坚持政府主导,明确责任。进一步强化区政府主体责任,落实乡镇(街道)、村(居)两委直接责任,强化对基层的激励约束,精准确定任务目标,广泛宣传发动辖区居民积极参保,确保应参尽参。

    2.坚持分类保障,精准施策。有针对性地加强重点人员参保缴费服务,对各类困难群体、学生儿童等人群,明确责任部门,细化分解任务目标,引导主动参保。

    3.坚持摸清底数,分块突破。紧盯各个领域关键点,摸清底数,分类实施,逐人逐户开展宣传动员,将参保扩面任务落实到每个人身上,不留死角,不落一人。

    4.坚持技术支撑,提高质量。依托河北省医疗保障信息平台,清理无效、虚假、重复数据,实时识别参保人参保缴费状态,提升参保质量。

   (三)任务目标

1.总体参保任务目标。20262月底,我区各镇街、各学校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率达到95%以上;各学校参保缴费人数,按不低于今年在校人数核各镇街参保缴费人数,按常住人口数不低于95%核准力争全员参保,应保尽保。

2.重点人群参保目标。对按规定享受参保资助的脱贫人口、特困供养人员、低保对象重度残疾(一级、二级)人员及农业农村局认定的易返贫致贫对象等困难群体要按有关规定全员纳入医疗保障范围。

    二、主要任务

   (一)准确把握参保范围

    未纳入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城乡居民,应参加我区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1.具有张家口市城乡户籍的城乡居民;

2.持有张家口市居住证的外来经商和务工人员及其未成年子女,在我市居住且已办理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的未就业港澳台居民;

3.辖区内各类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中小学校、中专技校、幼儿园在校学生。

各类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包括就读的港澳台大学生),除享受户籍地参保资助政策人员外,全市各类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及研究生须全员在学籍地参保。

   (二)严格执行筹资政策

2026我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标准为每人每年400元,财政对应补助标准为不低于每人每年700元。

   (三)严格执行参保资助政策

对特困人员(包含孤儿)给予全额资助,对脱贫人口低保对象、纳入监测范围且未消除风险的脱贫不稳定人口、脱贫突发严重困难人口和返贫致贫人口给予90%定额资助;对低保对象和纳入监测范围且未消除风险的边缘易致贫人口、突发严重困难人口给予60%定额资助。

   (四)严格执行参保缴费期和待遇享受期限政策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以自然年度为单位,实行按年度预缴费制度。按规定参加我区2026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人员,参保缴费期为2025年10月20日至2026年2月25。参保人员医保待遇享受期限为20261月1日至202612月31日

(五)参保登记和缴费方式

按照税务部门对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集中征缴确定的“代办员代征、网上缴费和税务征收”模式,印发明白纸,及时发布详细的线上线下参保缴费流程。在确保参保率的同时,兼顾参保人习惯,因地制宜地选择征收主推模式,积极推广其他模式,进一步提高征收效率。

1.在农村居住的居民,参保登记手续由村委会负责办理;有条件的村集体可对辖区居民参保给予资助。在城镇居住的居民,参保登记手续由所属社区负责办理。

上年度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且信息完备的,无需重复参保登记。毕业后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大学生,应及时办理参保登记,变更个人有关信息。

村(社区)要设立专人通过微信、入户等方式加强与辖区居民联系,及时掌握每户参保情况,动员引导辖区居民主动参保登记、完成缴费,确保应参尽参。

2.各类高校所属的大学生,按照张家口市医疗保障局等3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做好2026年度大学生医疗保障工作的通知》执行。

    区教体科局要对本辖区中小学校、幼儿园下达目标任务, 并实行激励约束。学校负责统一组织发动,确保学生以家庭为单位办理参保缴费。

各村(社区)基层经办机构,要充分用好我省医保基层服务网厅的有关业务功能,在提供便捷服务的同时,确保个人参保信息真实准确,有效提升参保登记工作质量。

3.享受全额资助的困难群体人员,由民政部门核实准确并剔除重复信息后,提供人员花名册(电子版与加盖公章的纸质版),于20251230日前,送医保经办机构。由经办机构统一报送财政部门申请全额资助资金,财政部门核定后将参保资助资金划入市级城乡居民医保财政专户。

4.享受定额资助的参保人员,由民政部门核实准确并剔除重复信息后,提供人员花名册(电子版与加盖公章的纸质版), 20251120日前,送医保经办机构。由经办机构分解至村(社区)征缴单位,按规定缴费标准征收。缴费完成后,经办机构统一将已参保缴费人员名单报送财政部门申请参保资助资金,财政部门核定后将参保资助资金划入市级城乡居民医保财政专户。

5.新生儿(当年新出生婴儿)从出生之日起 90天内办理参保并缴费的,从出生之日起享受医保待遇;出生90天后参保并缴费的,从缴费到账日起享受医保待遇。2025年9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出生的新生儿,只需缴纳2026年度城乡居民医保费用,可自出生之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享受待遇,如已缴纳2025年费用且未缴纳2026年费用,可将其缴费年度更改为2026年度,如已缴纳了2025年和2026年度费用,可依申请为其办理2025年城乡居民医保费用退费。

6.参保人完成居民医保缴费后,在相应待遇享受期未开始前因去世、重复缴费、参加职工医保或其他统筹地区居民医保、大学生参军,可在终止相关居民医保参保关系的同时,依申请为个人办理退费。

    三、工作安排

   (一)组织宣传动员2025年10月20日-11月20日)

    区医保部门会同财政、税务等部门筹备会议,及时召开本地城乡居民医保参保缴费动员部署会,同步印发征缴方案,明确责任单位、工作目标、激励约束、完成时限,并建立定期通报和工作进展调度制度。

   (二)实施集中征缴202510月至20262

    在集中征缴期及时组织开展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征缴工作。医保部门要切实加强参保工作进度分析,及时向区政府报告工作进展情况,召开调度会议,加快参保工作进度。集中征缴期间,区医保部门要及时反馈、处理参保缴费过程中遇到的相关问题。征缴期限延长情况按省规定执行。

   (三)做好总结提升2026年2月)

税务部门就征缴情况及时推送,医保部门就征缴人数、特殊群体、参保比例等进行分析研判,对照目标任务查漏补缺、总结提升,在征缴期结束前进行最后冲刺,确保完成2026年目标任务。

四、保障措施

   (一)提高政治站位

“全面实施全民参保”是党的二十大提出的重要工作部署,是省委省政府实现居民参保全覆盖的目标要求,市委市政府反复强调全民参保是一项重大民生工程,是关系到老百姓切身利益的大事,是增强百姓获得感、幸福感的具体体现。各有关部门、各镇街要提高站位,高度重视,要整合力量,集中突击,确保如期完成目标任务。

   (二)强化组织领导

各相关部门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落实镇(街道)、村(社区)两委直接责任。创新工作方式,狠抓工作落实,切实把城乡居民医保参保缴费工作作为一项重要的民生工作来谋划、组织、推动。医保、税务、财政、教育、民政、卫健、农业农村、残联等部门要密切配合,主动对接信息共享,共同研究解决好跨部门、跨区域、跨群体等难点问题。

   (三)抓好宣传引导

    镇街、学校、医保、税务等部门要进一步做好参保缴费宣传工作。创新宣传方式,拓展宣传渠道,广泛印发政策明白纸、全民参保倡议书、参保流程指南等材料,通过抖音、快手、微信公众号等新闻媒介扩大宣传,全方位提高政策知晓度。

   (四)强化责任落实

采取各级领导分包乡镇(街道)、村(社区)分解目标任务和责任,实行日通报、周例会、月总结督办工作机制,分析存在问题、找准原因、有针对性地改进工作措施,确保参保工作有序稳步高效推进。区医保部门、教育部门要指导辖区内各学校做好学生参保宣传、动员、登记、信息录入等工作。区教育部门要切实发挥各校学生参保主体责任,层层压实责任,逐级落实指标。各学校承担本校学生参保工作的直接责任,要排除各类商业保险干扰,将基本医疗保险放在首位。要认真梳理在校学生参保情况,对应参未参学生逐一动员,建立学生参保情况台账管理,统计在校学生参保情况及区域外参保凭证。一镇七街要积极配合医保部门报送参保进度及统计表,采取镇(街)干部包村(社区)村(社区)干部包户等方法,通过微信、入户等方式加强与辖区居民联系,及时掌握每户参保动态,动员引导辖区居民主动参保登记、加大参保缴费工作的协调、督导力度,区政府对完成参保缴费目标任务进展缓慢的村(社区),重点进行督导。

各有关部门要健全跨部门、多层次、信息共享和交换机制,确保新增资助参保对象不遗漏、全覆盖。每月5日前,民政、农业农村等部门要将新增核准身份信息的资助参保对象和退出人员名单以部门文件抄送同级财政、医保、税务等部门。医保部门收到每期新增人员和减少人员名单后,在医保系统中要及时变更人员医疗救助资格。

 

附件:城乡居民医保缴费方式

 

 

 

 

 

 

 

 

 

 

附件:

城乡居民医保缴费方式

 

城乡居民医保费由税务征收,通过以下方式缴费。

1.“河北税务”微信公众号

关注“河北税务”微信公众号社保缴纳个人社保缴费 脸识别(录入操作人员证件号码及姓名)选择“为自己缴费”或 “为他人缴费”并录入缴费人证件证号、姓名及验证码点击确认选择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点击缴费点击选择 2026 年度点击 确定核对无误后输入联系电话点击缴费。

2. 支付宝市民中心

3. 微信“河北社保缴费小程序”

4. 河北省电子税务局网页版

5. 河北省电子税务局 APP

6. 经河北省税务局认证,通过网络接入税务系统的各类自 助设备,包括税费一体自助终端、与社保、医保部门信息互联的

一站式自助终端、供代征单位人员上门征收的便携式自助终端。

7. 合作银行:中国银行、农业银行、工商银行、建设银行、交 通银行、邮储银行、农村信用联社、河北银行、张家口银行等银行。

8.办税服务厅二维码缴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