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口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政策解读回应工作的通知
体裁分类:其他文件 发布时间: 2021-11-22 发布机构:政府办公室 字体:[大 中 小]
各县、区人民政府,各管理区管委会,经开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
为进一步做好政策宣传解读,切实回应社会关切,促进社会公众了解政策、消化政策、用好政策,全面提升政府公信力,营造良好营商环境,现就加强政策解读回应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强化政策解读意识
(一)进一步明确解读范围。除成立议事协调机构、转发上级文件等明显不需要解读的文件外,原则上其他主动公开的政策性文件均应进行解读。主要包括:
1. 涉及面广、社会关注度高、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市政府规章;
2. 经政府常务会议审议出台的或以政府、政府办公室名义印发的规范性文件、重要政策、规划方案等;
3. 由政府各部门制发或部门牵头联合其他部门制发的重要政策性文件;
4. 其他涉及重大公共利益和公众权益、与民生关系密切或专业性强的政策文件等。
(二)进一步落实解读主体。坚持“谁起草、谁解读”原则,文件起草部门是政策解读的责任主体。以政府或政府办公室名义印发的政策性文件,由起草部门负责解读;以政府部门(单位)名义印发的政策性文件,由制发部门负责解读;联合发文的,由牵头部门负责做好解读工作,其他协同部门配合。
(三)进一步细化解读内容。起草政策解读时,应当着重解读政策措施的背景依据、目标任务、主要内容、涉及范围、执行标准,以及注意事项、关键词诠释、惠民利民措施、新旧政策差异等,使政策内涵透明,避免误解误读。
涉及具体办理事项的,应当提供办事指南,列明受理单位、地址和联系方式、办事条件、资料、程序、时限及其他注意事项等;涉及执法事项的,应当说明执行范围、执行程序、执行标准等;对原有政策进行修订的,应当说明修订的理由、新旧政策的衔接和差异;贯彻执行上级政策的,应当说明本级政策措施的特点和创新点。要杜绝“为解读而解读”的问题,不应将上会“起草说明”充当解读材料,不要照抄照搬文件而无实质性解读内容。
二、规范政策解读流程
各级政策起草部门要坚持政策性文件与解读方案、解读材料同步组织、同步审签、同步部署。
(一)对以政府或政府办公室名义印发的政策性文件,牵头起草部门报送代拟稿时应将解读方案、解读材料作为附件一并报送,同时填写《拟发公文信息公开(保密)审查表》。签发文件时,对于报送材料不齐全的,政府办公室按规定予以退文。文件印发后,政府办公室将政策性文件和解读文件在政府门户网站同步公开发布,并进行双向关联。
(二)以部门名义印发的政策性文件,报批时应当将解读方案、解读材料一并报本部门主要负责人审签。文件印发后,要在本部门网站将政策性文件和解读文件同步公开发布,最迟不超过3个工作日,并进行双向关联。
三、增强政策解读实效
(一)完善解读形式。各级政府及其工作部门主要负责同志是重大政策“第一解读人和第一责任人”,应当通过参加新闻发布会、接受访谈、发表文章等方式带头宣讲政策,传递权威信息。文件起草部门、政策文件制定参与者、专业机构、专家学者、媒体等可通过撰写解读评论文章、在线访谈、媒体专访等形式开展政策宣传解读工作。同时向“张家口市人民政府”微信微博、各级政务公开专区等提供政策解读材料,以便社会公众更直观便利地获取相关信息。凡是主动公开的政策性文件,要以一定比例采用图表图解、动漫动画等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进行解读,并逐步提高图解、视频比例。
(二)扩宽解读渠道。政策解读应当通过多样化、立体化的传播渠道开展。运用政府网站、政府公报、政务新媒体、新闻发布会等发布解读信息,充分发挥广播电视、报刊杂志、新闻网站、新兴媒体的作用,扩大解读信息的受众面。政府网站作为政策文件和解读信息公开的第一平台要设立政策解读专栏,汇总发布解读信息。文件公布前,要做好政策吹风解读和预期引导。文件执行过程中,要密切跟踪舆情,分段、多次、持续开展解读,主动解疑释惑,积极引导舆论。
四、主动回应社会关切
各级行政机关应当建立健全政务舆情收集、研判、处置和回应机制,积极关注重要政策文件及解读信息公开后的社会舆情,做好政府与市场、社会的沟通工作,认真研判,主动跟进,及时准确传递政策意图,减少误解猜疑。政策性文件及解读信息一经发布引起社会关切的,政策解读主体即转为回应主体,要积极回应社会关切,主动引导舆论,防止政策文件和解读信息被误读误解,造成负面影响。涉及特别重大、重大突发事件的政务舆情,应在5小时内发布权威信息,在24小时内举行新闻发布会,持续发布权威信息。
五、建立长效保障机制
(一)加强组织领导。张家口市政务公开领导小组负责指导、督促文件起草单位开展政策解读回应工作。各级行政机关作为解读回应主体,要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职能部门抓落实的工作机制,建立健全相关工作制度,确保政策解读和社会回应工作取得实效。
(二)强化督导考核。各级政府办公室作为政策解读回应工作的主管部门,要建立政策解读质量和效果的评估机制,将各单位政策解读回应工作情况纳入政务公开考核内容,考核结果计入本年度绩效考核。
附件:拟发公文信息公开(保密)审查表
张家口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11月17日
拟发公文信息公开(保密)审查表
文件名称 | |||
起草单位 | 联系电话 | ||
公开属性 | □主动公开 □依申请公开 □不予公开 | ||
公开渠道 | □政府网站 □政务新媒体 □新闻媒体 □政府公报 □其他 | ||
公开对象 | |||
不予公开 理由及依据 | 不予公开理由:(填写危及国家安全、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等) | ||
不予公开依据:(填写相关法律法规规章、上位文件规定等) | |||
解读形式 (可多选) | □文字解读 □图表图解 □音频 □视频 □动画 □H5 □领导撰稿 □专家访谈 □政策问答 □新闻发布会 □在线访谈 □媒体专访 □其他 | ||
解读渠道 (可多选) | □政府网站 □政务新媒体 □新闻发布会 □新闻媒体 □报刊杂志 □新闻网站 □其他 | ||
承办人 | 承办人(签字): 年 月 日 | ||
单位负责人意见 | 单位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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