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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家口市桥西区人民政府 关于张明璐等同志任免职的通知

体裁分类:其他文件  发布时间:2023-12-20  发布机构:政府办公室 字体:  打印

西政字〔2023〕224号

 

张家口市桥西区人民政府

关于张明璐等同志任免职的通知

 

东窑子镇、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

根据中共桥西区委《关于张明璐等同志任免职的通知》(西干字〔2023〕71号)《关于段伟等同志任免职的通知》(西干字〔2023〕72号)文件精神,本次共涉及部门科级干部任免职事项13人,经区政府常务会研究决定:

一、需提交区人大任免部门议案共计2人

段伟同志任区商务局局长;

靳永明同志不再担任区商务局局长职务。

二、行政单位科级干部任免职共计11人

张明璐同志任新华街街道办事处主任;

高光同志任区商务局副局长(正科),投资促进局局长(兼),不再担任新华街街道办事处主任职务;

孙作鹏同志任新华街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门萌同志任明德北街街道办事处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巩学东同志任区司法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李佳同志不再担任明德北街街道办事处主任职务;

张东旭同志不再担任明德北街街道办事处副主任职务;

韩小乐同志不再担任大境门街街道办事处副主任职务;

张志远同志不再担任新华街街道办事处副主任职务;

赵志华同志不再担任区商务局副局长(正科),投资促进局局长(兼)职务;

郑日新同志不再担任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副局长职务。

 

 

 

 

   张家口市桥西区人民政府

                               2023年10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