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政字〔2023〕224号
张家口市桥西区人民政府
关于张明璐等同志任免职的通知
东窑子镇、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
根据中共桥西区委《关于张明璐等同志任免职的通知》(西干字〔2023〕71号)《关于段伟等同志任免职的通知》(西干字〔2023〕72号)文件精神,本次共涉及部门科级干部任免职事项13人,经区政府常务会研究决定:
一、需提交区人大任免部门议案共计2人
段伟同志任区商务局局长;
靳永明同志不再担任区商务局局长职务。
二、行政单位科级干部任免职共计11人
张明璐同志任新华街街道办事处主任;
高光同志任区商务局副局长(正科),投资促进局局长(兼),不再担任新华街街道办事处主任职务;
孙作鹏同志任新华街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门萌同志任明德北街街道办事处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巩学东同志任区司法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李佳同志不再担任明德北街街道办事处主任职务;
张东旭同志不再担任明德北街街道办事处副主任职务;
韩小乐同志不再担任大境门街街道办事处副主任职务;
张志远同志不再担任新华街街道办事处副主任职务;
赵志华同志不再担任区商务局副局长(正科),投资促进局局长(兼)职务;
郑日新同志不再担任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副局长职务。
张家口市桥西区人民政府
2023年10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