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入学习贯彻新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
奋力谱写依法统计新篇章
桥西区统计局 王亚丽
治国凭圭臬,安邦靠准绳。《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自1983年颁布、1996年和2009年两次修改以来,有力促进了统计事业的发展。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治建设,要求进一步完善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律法规,有力保障统计工作制度化、规范化。2024年9月13日,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的决定》。这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自1983年颁布以来的第三次修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治建设史上具有重要里程碑意义,是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背景下全面深化统计现代化改革的一次重要制度建设,体现了鲜明的政治性、时代性、方向性,为统计工作奋进新时代、担当新使命提供了基本的制度遵循与行动指南,为推进中国式现代化提供了坚实的统计支撑,必将有力保障统计事业在法治轨道上规范高效运行,确保习近平法治思想在统计领域得到全面贯彻执行。
一、法律修改的主要内容
新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共七章五十三条,具体分为:总则、统计调查管理、统计资料的管理和公布、统计机构和统计人员、监督检查、法律责任和附则七个章节。在保持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制度框架基本不变的基础上,重点在统计监督、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统计信息共享等方面,新增加三条、修改二十一条。主要从以下七个方面进行了补充修改和完善:
(一)坚持党对统计工作的领导,强调党在统计工作中的领导地位。
(二)加强统计监督,构建系统完整、协同高效、约束有力、权威可靠的统计监督体系,明确监督范围,充分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
(三)强化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责任,将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纳入责任范围,加强对领导干部的考核管理,完善相关法律责任。
(四)健全统计标准和指标体系,根据经济社会发展的新情况,健全科学合理的统计标准和统计指标体系,将新经济新领域纳入统计调查范围”。
(五)加强统计信息化建设,规定国家“推动现代信息技术与统计工作深度融合”,要求统计调查对象“推动统计台账电子化、数字化、标准化”。
(六)加强统计信息共享,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统计机构和有关部门建立健全统计信息共享机制,明确统计信息的共享范围、标准和程序。
(七)完善法律责任规定,对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行为,加大法律责任追究力度。增加民事责任,对违反本法规定,造成人身损害、财产损失的,规定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新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的特色亮点:
(一)新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更加强调统计工作的科学性。
(二)新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更加彰显统计工作的人民性。
(三)新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更加注重制度建设的系统性。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宣传贯彻的任务要求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法律的生命力在于实施,法律的权威也在于实施。确保新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得到严格遵守执行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统计工作的当务之急、重中之重。我们要以钉钉子精神狠抓新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的全面贯彻实施,着力提升统计工作的法治化水平。
(一)坚持分级分类,扎实做好新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学习宣传。知法是守法的前提。深入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必须加强统计普法宣传教育,厚植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治思想根基。要突出抓好领导干部学习教育,积极推动将新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列入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集体学习、专题学习内容,持续推进“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进党校”,确保“关键少数”学习贯彻常态长效,使依法统计依法治统的组织者、推动者带头了解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要着力强化政府统计人员学习教育,督促统计人员依法履行职责、恪守职业操守,真正把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精神内化于心、外化于行。要精心做好对统计调查对象和社会公众的普法宣传,充分发挥新媒体优势,组织开展贴近大众、生动活泼的统计普法系列活动,积极营造《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的良好社会环境。
(二)压紧压实责任,切实维护统计数据质量生命线。保障统计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的立法宗旨,也是统计工作的基本要求。深入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必须坚持数据质量第一原则,将搞准搞实统计数据作为法定责任落实到每个工作环节。要建立健全并严格实施全链条数据质量保障制度规范,确保数据源头可溯、审核可控、质量可靠。要科学规范开展数据质量审核评估,不断提高相关指标数据之间的匹配性、衔接性。进一步压紧压实防治统计造假的领导责任、第一责任和主体责任、监督责任,通过全方位责任落实筑牢维护统计数据质量坚实防线。
(三)坚持协同高效,更加充分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统计监督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赋予政府统计的基本职能,更是党和国家监督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深入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必须进一步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强化对统计领域公权力行使的制约和监督。要坚持问题导向、敢于动真碰硬,着力提升统计督察效能;持续加大重大统计违法案件直查力度,对统计造假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姑息,坚决遏制数字上的腐败。要不断夯实高质量发展综合绩效评价的数据质量和工作基础,有效发挥高质量发展综合绩效评价实绩导向、精准考核的牵引作用,推动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
三、张家口市桥西区关于推进依法统计、依法治统举措
(一)突出学习重点,增强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治意识
以局党组班子集中学习和全局干部集体学习的形式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的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要认真学习、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通过多种形式的学习,进一步提高全体干部法治思想,从思想上筑牢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的防线,为依法统计、依法治统落到实处奠定坚实的基础。
(二)创新普法形式,加大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治宣传
一是组织开展法治宣传各项活动,积极落实新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进机关、进社区,与包联社区联合开展“依法统计、诚信统计”主题党日活动,向民众普及法律知识,营造依法统计良好氛围。二是利用各种业务培训会契机,加强对新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的学习宣传,对统计人员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律知识培训,增强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治意识,提高统计人员依法开展统计工作能力。三是协调局内各科室利用下基层走访企业等有利时机向基层统计人员和相关企业单位积极发放统计普法宣传资料,提升统计对象依法履责的意识,大力普及宣传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要求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律法规,及时准确报送统计数据。
(三)坚持数据核查、提升源头数据质量
统计各专业针对分管专业四上企业(投资项目)深入开展统计数据核查工作。实地了解企业生产运营情况,逐一核实企业统计台账、原始凭证,及时解答企业填报报表存在的问题。同时,向企业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律法规,提高企业诚信统计、依法统计意识,切实提升源头数据质量。
“功成不必在我,功成必定有我”,新时代统计人要与统计改革发展同行,站在新时代为人民服务的“出发点”上,奋勇接过艰苦奋斗的“接力棒”,在“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的“接力跑”中,跑出统计事业高质量发展的“加速度”。作为统计战线的一员,应当永葆初心使命、强化角色定位,时刻铭记“统计数据质量是统计工作的生命线”,用好新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这一法律保障,做新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的忠诚践行者,坚守统计数据质量生命线,纵深推进依法统计依法治统,为新时代统计事业添砖加瓦,奋力谱写依法统计新篇章。